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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6年度企业年报率达92.61% 居全国第10位

2017年07月24日 22: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贵阳7月24日电 (记者 刘鹏)记者24日从贵州省工商局召开的2016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截至2017年6月底,贵州省2016年度应年报企业430128户,已年报企业398352户,企业年报率为92.61%,较2015年度企业年报率提高了5.32个百分点,在全国排名第10位,实现了在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的增比进位。

  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是指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按期向工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基本情况,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的制度。2014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相关配套规章,建立了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建立以市场主体信息年报公示为起点的信用监管制度,是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落实“宽进严管”改革举措、建立信用约束机制的基础环节。2017年以来,贵州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企业年报工作责任主体,以组织领导到位、宣传培训到位、协作配合到位、督办督查到位的“四个到位”为抓手,强化组织协调,整合资源力量,确保坚决完成国家工商总局规定的企业年报不低于85%的目标任务。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贵州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2016年度年报公示义务的31776户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为此,贵州省工商局提醒广大市场主体,未履行2016年度年报义务、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应及时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http://gsxt.gzgs.gov.cn/index.html)进行补报后,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移出名录,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查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贵州省工商局负责人表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荣誉评比、银行贷款等方面都将会受到制约,且企业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痕迹将会永久保留,伴其“终生”。(完)

【编辑:唐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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