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商务部:已将《外国投资法》送审稿上报

2017年11月02日 17: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11月2日电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今日谈到外国投资法立法进展时称,目前商务部已经将充分吸收社会各界相关建议的《外国投资法》的送审稿上报。

11月2日,中国商务部举行例行发布会。图为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李慧思 摄
11月2日,中国商务部举行例行发布会。图为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 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商务部于2日下午召开例行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近期商务领域重点工作情况,并现场回答媒体提问。

  有记者问:关于促进外商投资的负面清单制度在全国推广的计划和时间表是怎样的?目前中国外国投资法的进展如何?还需要主要解决哪些问题?

  高峰首先回答了负面清单的问题。他说,近年来,中国政府大力推进外商投资体制的改革,在11个自贸试验区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目前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外国投资者能够准确、清晰、便捷地了解投资需要满足的条件。外资企业设立的时间由过去的一个月缩短到现在的三天。

  自2013年以来,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经过了三次修改,限制措施由第一版的190项缩减到现在的95项,其中不少风险可控的试点经验都已经在全国推广,比如经营类电子商务、实用油脂加工、生物液体燃料的生产、摩托车制造、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经营等均已经放开,透明度和可预见性已经大幅提升。

  高峰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这是我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也是我们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重要举措。

  他说,商务部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在全国推行自贸试验区试行过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投资环境的开放度、透明度和规范性。

  对于《外国投资法》有关问题,高峰说,目前商务部已经将充分吸收社会各界相关建议的《外国投资法》的送审稿上报,商务部将继续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做好立法审议的相关工作。希望通过制定出台《外国投资法》,作为新的外资基础性法律,改革我国外资管理体制,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切实保护外商投资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营造更加稳定、透明、法制化的营商环境。

【编辑:李卿】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