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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明星企业疑现“萝卜拍卖”:新公司用老公司外壳

2017年12月01日 08:20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 

  破产明星企业疑现“萝卜拍卖”

  11月29日,湖州新天外绿包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外公司”),以1.8亿元的成交价,拿下了湖州天外绿色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浙江天外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二者合称“天外两家公司”)破产拍卖的资产。

  天外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卢义杰/摄
天外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卢义杰/摄

  两年前,因法定代表人的问题,天外两家公司陷入被牵连破产的危局。在政府协调下,它们的大债权人注册了新天外公司,整体租赁了天外两家公司的大部分资产。

  2017年6月,天外两家公司大部分资产整体进入司法拍卖程序,评估价1.9亿元。当外人认为两家公司可能出现新的主人时,一些竞买者发现,这桩金额巨大的拍卖,却规定管理人不负责把标的物移交给买家。对此,一些受访法律人士认为这有违常理,或有吓走他人、定向拍卖之嫌。但管理人、法院均称,拍卖公开透明、没有违法。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调查发现,事实上,在近日拍卖之前,天外两家公司已被新天外公司“改旗易帜”了:官网明确称自己是新天外公司,系在天外绿包公司基础上“重整而来”,公司工作人员也对外称“新天外兼并了老天外”。

  “新公司”用了“老公司”的外壳

  天外绿色包装印刷公司前身是湖州印刷厂,改制后湖州市国有资产运营中心持股7.43%。这家注册资本8000万元的公司,曾名列中国印刷企业百强的第23名,一度是浙江省湖州市明星企业、第二纳税大户,子公司天外包装印刷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也达到9088万元。

  2015年1月,天外两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唐云松因涉嫌金融犯罪自首。他实际控制了7家公司,彼此资金链、担保链复杂,此后,其中一家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包括天外两家公司在内的其余6家公司,均被申请进行合并破产。

  风险将蔓延的时候,湖州市有关部门迅速介入。2015年10月,一名当地官员协调天外绿包公司股东召开会议。录音显示,该官员在会议伊始称,政府围绕该公司经营等问题成立了临时小组,目标就是保生产、保稳定,近来,他们已听取了每个股东及高管的想法,初步拟出了现阶段认为可行的意见。

  紧接着,天外绿包公司一名负责人开始主持股东会议,并提出,可将公司厂房、设备等租赁给一家叫“新天外”的公司,租期两年,年租金700万元。

  新天外公司是谁?它注册资本6000万元,会议前一个月刚注册。天外两家公司负责人解释,租赁方案是政府与债权人一致协商的,而新天外公司的股东,就是天外两家公司的两个大债权人,“这个事,政府作了很多努力,想了很多办法,最后提出通过大债权人‘债权转股权’的方式托盘”。

  一些股东不完全同意这个方案,有的认为,年租金应该达800万元或者更高;有的认为,还有别的承租人可选择,或可通过招投标确定。这些意见未被采纳。

  新天外公司开始借用天外两家公司的“外壳”了。租赁及补充协议显示,天外两家公司不仅负责提供土地、厂房及生产设备,连与中烟等公司的订单,也要转给新天外生产——因为受限于烟草行业的专营性,新天外无法直接经营这项重要的营收业务。而烟标产品的收入,天外两家公司须再转给新天外。

  相对应的,新天外视需要安排天外两家公司的职工上岗,并承担其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这个政府参与协调的方案,彼时被公司部分负责人认为是双赢的:对于股东,可减少债务、降低损失;对于政府,能够维持这家标杆企业,避免400名员工被推向社会。

  破产清算程序很快启动。2016年11月,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天外两家公司与唐云松实际控制的另5家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杭州、湖州的两家律师事务所被指定为管理人。

  天外两家公司一名股东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公司完全是被牵连,他们的生产技术、经营秩序都非常好,现在还在接订单,业绩也一直比较平稳。

  被认为严苛的竞买条件

  2017年6月,淘宝“司法拍卖”平台出现了天外两家公司的破产拍卖信息。被拍卖的资产包括厂区的土地使用权、房产、设备以及27套房产等,评估价、起拍价均是1.95亿元。

  在常人看来,新天外公司的土地、房产、设备租赁期限截至2017年10月31日,这时进行拍卖,无疑意味着更多人有机会成为这批资产的主人。

  首次拍卖无人问津,第二次拍卖,起拍价降到1.56亿元,然而再度流拍。2017年8月,这些资产在淘宝上公开变卖,底价跌至1.32亿元。

  严旭初决定出手。他今年74岁,27岁进入湖州印刷厂工作,1984年开始担任厂长。“按照惯例,如果再没人买,这些资产还会继续贬值,然后被人低价买走。”严旭初的授权代表说,企业是严厂长与职工大半生打拼下来的,为了竞买,他们努力借了2600万元保证金,“如果买到,有希望申请企业重整;即使重整没成功,也可以当作买了一笔资产”。

  与前两次拍卖一样,这轮变卖公告同样写着:“本标的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不承担交付标的物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行向承租人或实际使用人收取标的物。”

  按照法院、管理人的解释,该条款意味着,一旦成交,他们只协助办理手续,但不承担物理意义的实物移交,也就是说,假设承租人拒不腾房,买受人只有自己想办法,管理人是不会管的。

  “当时我们觉得,怎么可能不移交?”严旭初竞买团队的一名成员对记者说。在他看来,此次变卖绝不只是卖厂房,而明显是希望公开寻找能接盘企业的人。

  接盘条件的确十分严苛,比如,变卖公告规定,买受人“必须维持所购资产的正常生产经营,自行解决生产经营资质”。事实上,天外两家公司重要生产项目是印刷烟标,其技术、行政准入门槛相当高,想挤入中烟等老客户的供货商名单,并不容易。

  另一严苛的竞买条件是,买受人“必须承接天外绿包、天外股份的全部现有职工以及退休职工,与现有职工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职工工龄连续计算”,并承担“后期可能产生的相应经济补偿金等费用”。对离退休人员及长病假职工,还要保留原有待遇。

  这同样是很难估算的人力成本。种种迹象表明,除了熟悉该公司情况的人,几乎很少人会有勇气参加竞买。

  作为老厂长,尤其是天外绿包公司上世纪烟标印刷业务的主导者,严旭初及其团队无疑是接盘这家明星企业的热门人选之一。

  8月31日9点54分,距变卖结束还有6分钟,严旭初以1.32亿元的底价出手了。这是当天唯一的一次应买,10点,系统为他生成了《竞价成功确认书》。

  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新天外公司,在这次竞买中还未出手。

  中拍者交钱也不一定能拿到东西

  将要支付1亿多元余款的时候,严旭初团队犹豫了。一名团队成员告诉记者,由于种种原因,他们担心拿不到资产。于是,在付款截止日,他们带着1亿多元的本票到了管理人办公室,提出只要保证能实物交付,就马上交钱。管理人没有同意。

  几天之后,竞买团队与管理人再度协商。录音显示,管理人强调,变卖公告已规定“管理人不承担交付标的物的责任”,就算交易有瑕疵,也已公开披露了。同时,1亿多元只能按照变卖公告的要求,打到指定银行账户或支付宝上,不能交其他公司的本票。

  “那可是一个亿啊。”严旭初的搭档告诉记者,1亿多元是借的,出钱的公司也觉得进退两难,“总不可能交这么多钱,资产没拿到,反而要先去打官司要资产吧?”

  此后湖州中院通知,支付期限可宽限至9月20日。竞买团队依旧没敢交钱。一星期后,竞买团队、管理人在法院开了协调会。

  为什么管理人不愿意负责交付实物呢?录音显示,管理人解释,他们也要面对租赁的客观现状,所以才规定不承担交付风险。否则,一旦交付不了,他们就要给买受人赔钱,这会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

  “客观上,管理人没在控制(厂房),租赁是摆在那里的,如果发生争议,我们管理人也只有采取法律手段,总不能找黑社会帮你打开(厂房)。这时,我们有交付风险。摊开来说,是有这个问题。”管理人说,也正是基于此,变卖价格才更便宜一些。

  法官则表示,变卖公告并非竞买之后才修改的,若拍完了再优化条件,反而是法院违法,“很多人打电话给我,质疑我怎么还给你们宽限期了?法院还是有压力的”。

  对此,多名法律人士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破产案件中,管理人是否负责直接交付实物,法律并无强制性规定,若事前约定找第三方取标的物,并已提前公示,这在法律上没问题,但严格来说不够规范。

  “换作我是买受人,我也担心。何况管理人已经解释了不负责交付的原因:作为权利人,他都不一定能叫走承租人;我作为一个买受人,更难了。”厦门嘉禾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舟雄说,管理人职责之一是管理和处分破产企业的财产,这不仅只是办理权属变更,当然也应包括实物移交;如果承租人期满后赖着不走,管理人还有职责提起诉讼,收回资产,“想把麻烦踢给别人,这是不负责任”。

  曾在某中院从事15年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江苏律师翟广绪说,以前一些法院会规定“不负责交付”的条款,但管理人这样规定,“我也是第一次遇到”。他说,法官其实也反对“当事人只拿到裁定,拿不到房产,最后进行新的诉讼”,现在江苏不少法院都规定不能写“不负责移交”,但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各地执行情况不一样。

  多名受访法律人士分析,通常而言,管理人都希望资产能尽快拍卖偿债,不太可能设置“不负责交付”的条款,否则,的确容易“把人吓走”,引起“定向交易”的联想。但有无暗箱操作,这不好举证。

  他们也认为,条款有瑕疵并非不交余款的理由,这一点,买受人恐怕是理亏的。而买受人称,不交余款确有苦衷。

  “新公司”中拍之前,官网已“改旗易帜”

  10月31日是新天外公司租赁期满的日子。严旭初团队再次提出,若承诺负责交付,他们可以马上付款。管理人再次拒绝。

  8天后,管理人向严旭初出具了一份告知函:由于逾期未支付变卖款,管理人将依法委托法院重新变卖,作为原买受人,你不得参加竞买。

  11月13日,这桩资产再次出现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上,起拍价还是1.32亿元。“特别注意事项”仍注明了,竞拍者要维持正常生产经营,要自行解决生产经营资质,要接收相关职工,并且,管理人依旧“不承担交付标的物的责任”,买受人须“自行向承租人或实际使用人收取标的物”。

  11月29日上午,临近截止时间10点,拍卖进入白热化。考虑到此时已无承租人,部分职工再次组成了新的竞拍团队,率先出手。这一回,新天外公司应价了,双方在半个小时之内总共出价91次。

  最终,新天外公司以1.8亿元的成交价,继续成为公司土地、厂房、设备的主人。

  记者调查发现,事实上,中拍之前,原天外两家公司就已被“改旗易帜”了。天外绿包公司官网是www.tianwai.com,ICP备案显示,这是该公司2013年12月审核通过的。但记者今年11月27日查看网站时,该网的《公司介绍》已是新天外公司的了,文中直言,新天外公司是在天外绿包公司基础上“重整而来”。

  11月27日当天,拍卖尚未开始,记者以业务员名义致电前述官网载明的电话。工作人员承认这是新天外公司,仍可下订单,并表示,“老的天外公司被新天外兼并掉了。”

  另一名负责外贸业务的工作人员则说,老天外公司现在宣布破产,已拍卖了,被一个有上市公司背景的公司收购了,原来的厂房、人员都没变,“现在就等于是一个全新的公司”。

  也就是说,在政府参与协调的前述租赁合同结束了一个月,新天外公司依然没有腾退厂房。更让一些老股东、职工难以接受的是,当拍卖和破产重整都没结束,一家明星企业就被对外宣称消亡了。

  对于新天外公司实际使用厂房的现状,管理人团队部分成员不愿对外披露。11月27日上午,记者以竞买者名义,咨询拍卖公告载明的管理人团队律师。对方称,目前上一个租期结束,尚未签租赁合同,但现场确实还有公司实际使用,具体是谁,“不方便告诉你”。

  当记者提出,从维持生产、自行解决资质、接收职工、不负责交付等条件综合来看,拍卖似乎体现出一些倾向性,该律师回应称,“我们的拍卖是公开透明公正的。”

  湖州中院有关法官此前则在协调会上澄清:“(天外两家公司的资产)谁拍去都一样,我们法院都欢迎,只要把员工解决好,稳妥地交接过去,并不是说一定要给谁。放到网上拍卖我们是控制不了的,张三李四都可以来。”

  本报浙江湖州11月30日电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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