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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季度跟踪审计为企业减负追回4.79亿元资金

2017年12月09日 00:54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三季度跟踪审计为企业减负追回4.79亿元资金

  新华社北京12月8日电(杨学嘉、刘红霞)审计署8日发布的第三季度审计结果公告显示,跟踪审计促清退保证金、税款和违规收费4.79亿元。公告同时指出,在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企业成本方面还存在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违规收费等问题。

资料图: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办公大楼。<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发 赵振清 摄
资料图: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办公大楼。中新社发 赵振清 摄

  这份第三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中,共抽查了1343个单位1914个项目,涉及资金4421.59亿元。

  公告表明,针对以往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甘肃、黑龙江等8省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积极清退保证金、税款和违规收费4.79亿元。

  具体来看,针对以往审计发现23个单位违规预留或未及时清退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4.11亿元的问题,安徽、江西、甘肃等6省相关部门成立专项清退小组,截至今年9月,已退还保证金4.05亿元,已上缴财政或移交招标单位处理653.39万元。

  针对应退未退企业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款6985.03万元的问题,黑龙江省桦南县国家税务局根据地方财力制定分期退税计划,已分三期全部退还企业,长期占压企业资金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公告还显示,针对违规收取评审费、检验费等646.6万元的问题,吉林省工程咨询服务中心、中铁检验认证中心等4个单位,截至今年9月,已退还违规收费435.54万元,并对3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示谈话等处理。

  审计部门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企业成本方面继续发力。此次审计还发现相关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其中,13个部门和地区19家单位未及时清退或返还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37713.94万元;4个部门和地区的5家单位依托行政权力及影响力通过指定中介服务、违规培训等收取费用840.72万元。

  审计还发现,存在6项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或审批效率不高,给企业办事造成不便。包括在火电项目报建审批过程中,要求提供由无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未按规定清理取消“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行政审批事项前置条件等。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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