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天津重拳治理骗提公积金 多名职工、中介人员被处理

2018年01月09日 16:58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天津重拳治理骗提公积金 多名职工、中介人员被处理

  新华社天津1月9日电(记者付光宇)近期以来,一些不法中介发布提取住房公积金违法广告,误导个别缴存职工,严重扰乱了天津市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记者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天津公积金管理部门联合公安机关日前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骗提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2名骗提职工、5名不法中介人员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新修订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在业务核查中发现的个别职工骗提住房公积金依法进行了立案处理。经调查核实,王某某等3名职工通过不法中介伪造离婚证、结婚证、户口本等虚假婚姻关系证明文件,通过使用虚假资料骗提了住房公积金。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教育整改,王某某等3名职工均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额退回了骗提的住房公积金。

  同时,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发现的违法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并抓获了5名不法中介人员,分别对其进行了治安及刑事处理,其中2名不法中介人员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另外涉嫌骗提住房公积金且情节严重的2名职工也被刑事拘留,将面临法律的惩处。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伪造、变造、买卖或者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印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承担法律责任。缴存职工要自觉遵守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合法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不要听信不法中介的误导,更不要通过不法中介伪造相关资料骗提住房公积金,以免自身权益受到损害。

【编辑:唐云云】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