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鲁甸489个恢复重建项目完工 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超灾前
中新网鲁甸1月16日电 (王艳龙)云南省鲁甸县委书记夏维勇16日表示,截至去年11月底,该县恢复重建涉及的489个项目全面完工,实现了灾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面恢复并超过灾前水平目标。
2014年8月3日,震中发生在鲁甸县龙头山镇的6.5级地震,共造成该县12个乡镇、90个村(社区)、1640个村(居)民小组、39.32万人不同程度受灾。其中,因灾死亡526人、失踪109人、受伤2260人,民房倒塌和严重受损48606户、一般受损44804户,直接经济损失155.3亿元人民币(下同)。
夏维勇称,地震后,全县上下紧盯恢复重建这一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按照“市负总责、行业指导、县区落实、部门监管、业主负责”的高效运行工作机制,组织数千名党员干部深入灾区开展“八包八保”,克服时间紧、任务重、自然环境恶劣、施工条件艰苦、地质灾害治理点多面广难度大等重重困难,优先保障民生,突出生态治理,夯实基础设施,强化灾害防治,坚持重建与脱贫同步推进。经中期调整和项目再次优化调整后,鲁甸县恢复重建共涉及4大类489个项目,规划投资76.3亿元,截至去年11月底,489个期内项目全面完工,累计完成投资109.64亿元。“昔日满目疮痍的地震灾区,如今已是新房新村新面貌,群众安居又乐业。”
几年来,鲁甸地震灾区坚持把民房重建作为恢复重建的首要任务,突出规划选址、组织建设、施工保障、质量安全监管等重点,全面完成民房修缮加固和重建工作,实现了居住条件大变样。损毁的学校、医院全面得到恢复和提升,成为最安全、最牢固、群众最放心的建筑。交通、水利、通信等一大批事关灾区长远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相继建成,破解了长期制约灾区发展的瓶颈。坚持把产业恢复重建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结合起来,灾区特色优势产业顺势而起,增强了灾区经济发展和群众致富增收的产业支撑。
夏维勇介绍,鲁甸县GDP总量从2014年的44.4亿元增加到了2017年的57.7亿元,年均递增8.7%。鲁甸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4年的19035元增加至2017年的24195元,年均增长8.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4年的6521元增加至2017年的8773元,年均增长10.4%。
夏维勇还表示,鲁甸的恢复重建工作本着需求规划,并与脱贫攻坚结合起来,避免了资金不对位、不匹配问题和浪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