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中国证监会通报2018年稽查执法重点领域和工作部署

2018年03月09日 20: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3月9日电 (王庆凯)中国证监会9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稽查执法重点领域和工作部署,并就《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表示,2018年稽查部门将严厉查处侵蚀市场运行基础、积聚市场重大风险、民众反映强烈的各类市场乱象,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证监会透露,查办严重违法违规案件的重点主要包括四类。

  一是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案件。包括虚假披露信息,通过虚构交易粉饰业绩,或实施“忽悠式”重组非法牟利的案件等。

  二是严重积聚市场风险,危害市场平稳运行的违法行为。包括通过违规聚集市场资金,滥用杠杆交易,放大市场风险的案件等。

  三是严重破坏公平交易原则,影响市场功能发挥的案件。包括利用重组题材进行炒作,利用多层多级传递获取的内幕信息抢先买入或提前避损的案件等。

  四是严重扰乱信息传播秩序,恶意制造市场恐慌情绪的案件。包括通过互联网、自媒体肆意发表针对个股、板块、市场走势和监管政策的不实不当言论的行为等。

  证监会表示,将毫不动摇地打击任何敢于触碰法律底线的违法行为,为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稳定保驾护航。

  在本次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还发布了就《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证监会表示,修订《办法》的原因是贯彻中国政府的决策和兑现中美元首会晤中国关于证券业对外开放的承诺。

  证监会透露,《办法》修订内容主要涉及6个方面:一是允许外资控股合资证券公司;二是逐步放开合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三是统一外资持有上市和非上市两类证券公司股权的比例;四是放宽单个境外投资者持有上市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限制;五是完善境外股东条件;六是明确境内股东的实际控制人身份变更导致内资证券公司性质变更相关政策。

  证监会表示,公众可通过网络、电话和来信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完)

【编辑:刘湃】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