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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 中国实施税收优惠政策

2018年03月20日 15: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3月20日电 (记者 赵建华)中国财政部20日公布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

1月12日,在大马力拖轮的协助下,先进深海原油转驳船“SeaLoader1”缓缓从江苏启东中远海工码头驶出,前往海域进行试航。据介绍,该船总长约90米,型宽约20米,生活区可供36人居住。全船采用可变速柴油机、直流电站系统,可显著提高燃油经济性,将开创全新的海洋油田原油转驳方式。该船是由南通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为挪威船东Sealoading设计建造,具有很强的动力定位能力,便于大型油船定位在安全作业的海域,可将FPSO(浮式生产储油船)上的原油快速安全地转驳到常规油船上。 陈福广 摄
资料图:先进深海原油转驳船“SeaLoader1”缓缓从江苏启东中远海工码头驶出。 陈福广 摄

  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税收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规定,对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境外经纪机构),从事中国境内原油期货交易取得的所得(不含实物交割所得),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境外经纪机构在境外为境外投资者提供中国境内原油期货经纪业务取得的佣金所得,不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劳务所得,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通知》介绍,自原油期货对外开放之日起,对境外个人投资者投资中国境内原油期货取得的所得,三年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通知》强调,经中国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其他货物期货品种,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完)

【编辑:姜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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