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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一季度为高新技术和小微企业减税近1400亿

2018年04月19日 17: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4月19日电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付树林表示,一季度,税务部门落实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累计减税904亿元,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共计减税469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付树林。图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付树林。图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国家税务总局19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18年第一季度税务部门组织收入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有记者问到,减税政策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经营负担,对于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关键的作用。我想请问主持人今年一季度税务部门在落实减税政策方面成效如何?

  付树林表示,今年以来,税务部门在做好组织收入工作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负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有力激发了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的活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付树林称,在助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方面,一季度,税务部门落实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累计减税904亿元,同比增加344亿元,增长61.4%。其中,支持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197亿元,同比增长143.2%;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521亿元,同比增长50.6%;促进软件产业发展增值税优惠政策减免增值税127亿元,同比增长33.7%,为创新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方面,一季度,税务部门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共计减税469亿元,同比增加108亿元,增长29.9%。其中,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154亿元,同比增长65.6%,有力支持了创业和实体经济发展。

【编辑: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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