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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建言:调整目标体系 从源头控制地方债务风险

2018年05月15日 21: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5月15日电 (记者 邢利宇)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刘世锦15日在北京强调,必须形成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绩观、目标体系和政策体系,这样才能从源头上控制地方债务风险的起因。

  全国政协“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体系”专题协商会当日举行。多位政协委员在发言中谈到防范地方债务风险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扩大地方债务规模,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支撑比较高的GDP增长速度。”刘世锦认为,中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转入中速增长,在潜在增长率已经下降的情况下,人为抬高增长速度,必然以超出偿还能力的规模筹集资金,加大财政金融风险。

  他建议建立地方债务全面审计、信用评级和向地方人大报告的制度。“很多漏洞、弊端是由不透明造成的,透明度提高了,至少一半问题能够解决,或者就不会出现。”

  刘世锦还建议积极探索地方公共产品和服务投融资的长效机制。他说,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地方公共产品和服务需求空间仍然很大,但有现金流、经济效益好的项目明显减少,需要加快探索适应这种状况的管用的投融资产品和机制。

  地方政府的隐形债务是指没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但又需要由地方政府承担最终偿还责任的债务。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席肖钢指出,这部分债务形式多样,透明度差,债务风险高,已经成为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灰犀牛”。

  肖钢提出明确界限,盘清底数;控制增量,化解存量;堵塞后门,开启前门等建议。在堵塞后门、开启前门方面,肖钢建议深化地方投融资体制改革,地方举债由地方人大审议批准,增强透明度和约束力;强化预算内外约束,严禁违规融资、变相举债,严肃纪律问责等。

  “债务不等于风险,风险在于债务资金使用低效。”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党委书记刘尚希认为,防控隐形债务风险,短期看,要控制增量,保持好债务规模与偿还能力之间的平衡。而从中长期看,关键是用好债务资金。(完)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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