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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海南一营业部违法编造费用 造假证据干扰监督

2018年06月28日 16:25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参与互动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8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海南保监局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营业二部(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海南省分公司营业二部)的行政处罚决定。人保财险海南省分公司营业二部在开展车辆保险业务过程中,存在个别会议费不真实、部分电子设备运转费用支出不真实的违法行为。海南保监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35万元。

  决定书显示,经查,人保财险海南省分公司营业二部于2016年1月至2017年8月在开展车辆保险业务过程中,存在个别会议费不真实、部分电子设备运转费用支出不真实的违法行为,涉案金额共计9.63万元。检查期间,当事人对检查人员的询问多次作出与事实严重不符的回答,提供虚假证据,干扰监督检查。

  时任人保财险海南省分公司营业二部经理姚理金、时任人保财险海南省分公司营业二部副经理杨海红、时任人保财险海南省分公司营业二部综合部副经理杨菁菁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海南保监局决定对人保财险海南省分公司营业二部罚款35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海南保监局决定对姚理金警告并罚款7万元;对杨海红警告并罚款6万元;对杨菁菁警告并罚款5万元。

【编辑: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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