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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标准地”改革:“政府有为”换“市场有效”

2018年09月07日 14: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浙江“标准地”改革:“政府有为”换“市场有效”
    “标准地”审批受理窗口。 诸暨市国土资源局供图 

  中新网杭州9月7日电(郭其钰)“过去拿一块地少则7、8个月,多则一年,这块地只用了3个月时间,不久后它将成为一座全新的科创园。”站在浙江德清一块占地35814平方米的工地前,浙江启聚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柏林说。

  张柏林拍下的这块土地,是浙江首宗出让的“标准地”。“标准地”即土地出让时把每块建设用地的规划建设标准、能耗标准、污染排放标准、产业导向标准、单位产出标准等给予明确。企业拿地前,就已知道该地块的使用要求和标准,经发改委“一窗受理”后,可直接开工建设,不再需要各类审批,建成投产后,相关部门按照既定标准与法定条件验收。

“标准地”审批“多证同发”。 诸暨市国土资源局供图 摄
“标准地”审批“多证同发”。 诸暨市国土资源局供图 

  去年8月31日,作为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试点的德清县国土资源局官网上挂出该省首宗“标准地”出让的公告,在行动层面拉开浙江“标准地”改革的序幕。一年以来,这一体现“政府有为”的改革在浙江由点及面,不断激发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力,在撬动该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成效明显。

  从首宗土地出让,到目前出让“标准地”1356亩,浙江“标准地”改革探路城市德清的一年成绩斐然。在当地,“标准地”改革也带来多赢的变化。

  一方面,改革提升着企业竞争力,令地方经济质效增加。尝到改革甜头的张柏林说,“标准地”不仅在效率上缩短了企业要跑的时间和距离,更促使着企业竞争力不断提升。“标准地有一些前置指标,这些指标也提醒着我们有多大能力办多大事,督促企业转型升级。”

  “打个比方,一家年税收预估在1500万元的企业,如果想要100亩地,就不符合‘亩均税收30万元以上’这一项前置要求,就需要企业通过自身‘提档升级’增加亩均税收。”德清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章正洪说。

  一方面,改革构建了新型招商模式,推进地方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按照“事前定标准、事后管达标、亩产论英雄”要求,德清在改革中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了以市场化方式招引遴选高质量项目落地。

  此前,德清“标准地”亮相深圳,全方位展示了“标准地”的政策优势。深圳天安骏业投资发展集团董事长胡爱民当场就表示有意向与德清开展深入合作,而这份信任正缘起于“标准地”改革进一步优化了德清投资环境。

诸暨市“标准地”。 诸暨市国土资源局供图 摄
诸暨市“标准地”。 诸暨市国土资源局供图 

  据悉,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通过政府事前制定发布透明化、精细化的土地出让标准,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对标竞价,德景逐渐构建起了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新型招商模式。该县商务局副局长邵丽霞介绍,德清县规划的800亩人工智能产业“标准地”吸引了华为技术、第一产业集团等一批优质企业,改革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也提升了招商引资水平。

  基于德清的试点成效,今年,“标准地”改革在浙江全省推开。改革红利开始更大释放的同时,也推动着各地政府职能转变不断加速。

  “高效、快捷、省心、减负,是我在参与招商、立项、开工建设整个过程中最深刻的体会。”浙江洁利达暖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李云海从摘得诸暨市高新区的一块工业用地到拿到施工许可证,只用了26天时间,刷新了诸暨“标准地”推进过程中从出让到企业动工的新速度。

  “‘标准地’不仅仅是一块土地的出让,‘标准地’改革全过程是一个闭合的环节,将撬动多项改革走向深入。”诸暨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赵辉介绍,诸暨推出了“标准地”审批服务一体化,推行“多审合一”“多证同发”“多测合一”,并且创造性地提出了“前期筛选+标准地+承诺制”的举措,让“标准地”跑出了新速度。

  据了解,今年以来,诸暨出让的工业用地已经全部实现“标准地”出让,同时基本实现了企业投资项目从土地摘牌到开工最多30天、全流程“最多跑一次”的改革目标。

  标准地改革正在浙江“全面开花”:在台州,按照“标准地”模式报批的某公司年产10万台风机技改项目,从备案到拿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仅用时12个工作日;在绍兴,政府部门将“标准地”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全市已公开出让工业投资项目“标准地”52宗,面积1933亩……

  截至6月底,浙江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等重点区域共出让工业用地“标准地”169宗,总面积约10080亩。

  该省今年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今年底前,各设区市所辖的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省级产业集聚区、省级特色小镇等重点区域新批工业用地不低于30%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地,以“标准地”制度供地的企业投资项目实现开工前审批最多100天。

  近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还印发《浙江省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让“标准地”改革推进有了标准化保障。

  浙江省长袁家军指出,“标准地”改革是浙江推进以高质量为导向的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有利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利于培育壮大产业集群,最终目的是推进高质量发展。浙江将深入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加快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完)

【编辑:张楷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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