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交通运输部: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公布

2018年11月10日 07:23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参与互动 

  交通运输部昨天公布了《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寄递企业有关操作规范,并强化了对用户身份信息的保护。

  《办法》规定,寄递企业在收寄邮件、快件时,应当核对寄件人在寄递详情单上填写的个人身份信息,登记证件类型与证件号码;寄件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寄递企业应当核对、登记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留存其法定代表人或者相关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如果寄件人拒绝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是出示证件与寄递详情单上填写信息不一致的,寄递企业不得收寄邮快件。

  对寄递企业未按规定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未按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实名收寄信息系统,虚报、瞒报、漏报实名收寄信息的,邮政管理部门将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编辑:杨维思】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