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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在北京王府井等11条步行街开展改造提升试点

2019年01月04日 12: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1月4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近日,商务部下发《商务部关于开展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北京市王府井等11条步行街开展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工作。

资料图:北京王府井步行街。<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刘关关 摄
资料图:北京王府井步行街。中新社记者 刘关关 摄

  《通知》称,步行街改造提升是一项系统工程。各试点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步行街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的主体作用,建立城市政府领导牵头、各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设立专门的街区管理运营机构,进一步细化改造提升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主体、时间节点,加大财政金融、规划用地等方面支持力度,创新管理和服务模式,充分调动广大企业的积极性,积极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通知》表示,各试点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资源统筹和业务指导,会同步行街所在城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完善服务措施,切实发挥步行街在品牌集聚、产业融合、改革创新和资源整合等方面的辐射带动作用,真正将步行街打造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城市发展的靓丽名片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有效载体。要密切跟踪掌握试点工作情况,及时总结试点经验,组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利用多种渠道开展交流合作,扩大步行街影响。

  《通知》强调,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借鉴首批试点步行街经验,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代表本地特色的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并从中选取基础好、影响力强的步行街,组织编制改造提升方案,积极向商务部推荐。商务部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跟踪指导,根据各地工作情况适时扩大试点范围。对改造提升后达到标准的,由商务部以适当形式予以确认。

  附:首批试点步行街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1.北京王府井步行街

  2.天津金街步行街

  3.上海南京路步行街

  4.重庆解放碑步行街

  5.沈阳中街步行街

  6.南京夫子庙步行街

  7.杭州湖滨步行街

  8.武汉江汉路步行街

  9.广州北京路步行街

  10.成都宽窄巷子步行街

  11.西安大唐不夜城新唐人街步行街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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