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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中国将继续营造利于企业经营的营商环境

2019年02月14日 17: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2月14日电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14日透露,为推进吸收外资,中方将继续努力,不断营造更有利于各类企业经营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资料图)。<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赵隽 摄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资料图)。中新社记者 赵隽 摄

  14日,商务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有记者问,最近发改委和商务部开展了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以及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修订工作,这个工作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高峰表示,自2018年11月开始,商务部与发展改革委一起,启动了两个“目录”的修订工作。目前,“目录”正在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截止到2019年3月2日。修订两个“目录”,主要是为了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的稳定增长,优化外商投资产业和区域结构,推动中国对外开放迈上新台阶。

  在征求意见稿中,鼓励外商投资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较上一版增加了53条,鼓励外资更多投向现代农业、生态建设、先进制造业、智能制造、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适用于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海南省,增加了43条,注重发挥地方特色资源等优势,促进沿边开发开放,加强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投资合作,发展外向型产业集群。

  高峰介绍,外国投资者在“目录”所列产业内设立企业,可以享受诸多优惠条件。比如,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免征关税;对于集约用地项目可优先供应土地,而且最多可享受30%土地出让金优惠;符合条件的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可享受15%所得税优惠等。

  “我们相信,‘目录’的出台将更好地引导外商投资,促进相关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高峰说。

  推进吸收外资工作方面商务部有什么考虑?高峰称,中方将继续努力,不断营造更有利于各类企业经营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

【编辑:张楷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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