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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开展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2019年04月04日 10: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天津4月4日电 (记者 张道正)记者4日从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获悉,自2019年4月1日至9月31日,将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本次行动主要针对房产租售、小贷金融、教育培训、保险经纪、美容健身、装饰装修、旅游住宿、快递、电话营销、网站或APP运营等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多发高发的行业和领域。

  重点打击以下行为:一是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二是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三是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但仍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的违法行为。

  天津市市场监管系统各级执法部门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深挖案件线索,坚持打击与规范相结合,强化行政与刑事司法衔接环节。贯彻落实“大兴调研之风”的要求,深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途径、新方法。完善和畅通投诉渠道,充分利用88908890举报电话与其他投诉举报平台等互动渠道,发动和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治理行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涉及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的投诉举报。

  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配合,开展广泛宣传,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涉及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消费知识,提高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树立尊重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权利的理念,教育和引导广大消费者主动保护个人信息,审慎同意经营者收集或使用个人信息的行为,全面营造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环境。(完)

【编辑:姜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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