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青海:引入“执行救助+保险”机制 最高可全额赔付

2019年05月15日 20: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青海:引入“执行救助+保险”机制最高可全额赔付
    图为签约活动现场。 王次明 摄

  中新网西宁5月15日电 (鲁丹阳)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15日消息,近日该院引入了“执行救助+保险”机制,解决“执行难”困境。

  据了解,自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执行难”工作以来,“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但随着案件量的不断上升,执行工作面临的压力依然巨大,执行工作任务繁重。

  通俗来讲,“执行难”就是法院在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不执行判决。其中一部分原因是被执行人生活困难、没有能力赔偿。

图为签约活动现场。 王次明 摄
图为签约活动现场。 王次明 摄

  为此,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人保财险海西州分公司签订了救助保险协议。“我们要通过‘执行救助+保险’机制,解决申请执行人实际困难,实现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树立司法权威的目的。”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院党组书记、院长谷守先说。

  据了解,执行救助保险主要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和保险人认可的其他案件进行保险救助。该执行救助保险的保险费共计300万元,执行救助保险累计保险金额按照保险费1:2比例进行赔付。

  其中,执行救助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案件可以全额赔付,执行救助金额超过3万元的案件也可按相应比例获得赔付。(完)

【编辑:陈海峰】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