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中国出台“超常规”措施为农民工“护薪”

2019年08月02日 14: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8月2日电 (记者 梁晓辉)中国官方开展“护薪”行动,以“超常规”措施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工作,提出将简单小额案件审限缩短至三十日内,进一步提高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处理效率。

  记者2日从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人社部、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日前共同下发《关于实施“护薪”行动全力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工作的通知》。

    资料图:农民工领取被拖欠的工资。陆瑶 摄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资料图:农民工领取被拖欠的工资。陆瑶 摄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通知》要求,全国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民法院、工会、企业代表组织要采取统一行动,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调解结案难、调查取证难、裁审衔接难等问题,完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相互协调、有序衔接的多元处理机制,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人社部调解仲裁管理司负责人表示,《通知》主要采取以下“超常规”措施:

  一是畅通仲裁“绿色通道”。要求仲裁机构进一步知重负重、担当作为,对符合条件的争议当天立案,并在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通知有关事项,落实《办案规则》简易处理规定,将简单小额案件审限缩短至三十日内,进一步提高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处理效率。

  二是增强案件处理效果。要求仲裁委员会可根据农民工申请依法主动收集证据,适用先行调解、终局裁决等规定,对重大案件实行仲裁机构负责人挂牌督办制度等,依法提高争议案件仲裁终结率。

  三是加强仲裁与诉讼衔接。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人民法院共同研究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重点问题,统一裁审法律适用标准,落实保全、执行等联动机制,特别提出了建立裁审证据衔接制度。

  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全国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共处理争议案件99.1万件,同比上升19.2%,案件总量再创历史新高。(完)

【编辑:孙静波】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