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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台新政支持自贸区创新发展

2019年10月10日 16: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天津10月10日电 (记者 张道正)天津市政府日前印发了《关于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大力推动前沿技术和新兴产业创新孵化、建设京津冀协同开放的国际合作示范区等方面进一步完善自贸试验区的建设。

资料图: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张道正 摄
资料图: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中新社记者 张道正 摄

  《措施》以国际化视野、颠覆式思维统筹谋划改革创新,力图构筑开放合作的先进制造研发和现代服务产业体系,打造陆海空联动的国际航运资源配置枢纽,增强产业金融和创新金融的服务辐射功能,建设京津冀协同开放的高水平国际合作平台,建设高效透明法治规范的国际化营商环境。

  《措施》指出,率先推进飞机、船舶、汽车等先进制造业对外开放;建设面向全球的高端维修制造基地;加快扩大现代服务业对外开放;积极推进大健康产业创新发展;着力前沿技术和金融科技创新孵化。

  放宽外商设立投资性公司申请条件,申请前一年外国投资者资产总额降为不低于两亿美元,取消对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数量要求。开展内地律师事务所与港澳律师事务所联营。

  简化外国投资者到自贸试验区设置医疗机构的手续,探索对港澳医师开办诊所取消设置审批,申请备案即给予登记并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外资企业开办诊所参照国际通行做法自由选择规模、面积和诊疗科目。争取对外国医师在自贸试验区内执业证照有效期试行放宽至三年;探索建立来华就医签证制度。

  大幅放宽金融业外资准入和业务范围限制。支持建设国际产融结合示范区。支持率先开展融资租赁外汇配套政策试点。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探索在电信、教育、医疗、旅游、工程咨询、金融、法律等领域,分层次逐步取消或放宽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等模式的服务贸易限制措施。

  《措施》支持建设京津冀协同开放的高水平国际合作平台。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机制,推动自贸试验区与京津冀优势园区的产业化合作,共同打造协同开放的载体。争取复制上海自由贸易(FT)账户,拓展离岸账户(OSA)和非居民账户(NRA)金融服务功能,建立跨境投融资账户体系,满足京津冀地区企业国际业务需求。(完)

【编辑:刘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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