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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受疫情影响仍无法申报纳税企业可补办

税务总局:受疫情影响仍无法申报纳税企业可补办

2020年02月27日 17:16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2月27日电(记者 李金磊)国家税务总局27日表示,受疫情影响仍无法申报纳税企业可补办。

  据悉,前期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税务部门已经先后两次延长了申报纳税期限。但现在征期即将结束,还是有企业纳税申报面临困难。

图为基层税务部门在办税厅做好疫情防控宣传。 林文 摄
图为基层税务部门在办税厅做好疫情防控宣传。 林文 摄

  税务总局表示,为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税务总局针对纳税人非常关注的纳税申报问题,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两次延长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除湖北省外,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延长到了2月28日;二是对于纳税人在延长后的2月份征期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还可以依法在征期内申请延期申报。应该说,上述两条措施可以较好解决纳税人关心的2月份纳税申报问题。

  需要强调的是,由于疫情高风险地区采取了强化管控的措施,有的企业可能会在2月28日还没有复工复产或者办税人员没有到岗,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甚至连延期申报申请也提交不了。

  对此,税务总局还采取了一项特殊的临时性措施,即受疫情影响在2月份征期结束后,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在及时向税务机关书面说明正当理由后,继续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

  另外,对于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各级税务机关还将依法及时核准其延缓缴纳税款申请,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渡过难关,最大程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维护纳税人权益。(完)

【编辑:周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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