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减征缓缴医保费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中新网西宁3月5日电 (孙睿)青海省医疗保障局5日披露,青海省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青海省阶段性减半征收企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助推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降低运营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方案》在确保医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和职工待遇正常支付的前提下,实施阶段性减半征收和缓缴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减轻企业负担,切实将疫情影响降到最低。
《方案》要求,自2020年2月至6月,为期5个月,对青海全省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一律减半征收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对因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参保企业,可申请缓缴医疗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此外,阶段性减半征收和缓缴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参保职工按现行医保政策规定,正常享受当期待遇。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表示,此次阶段性减征缓缴医保费政策,预计可为青海全省10913家参保企业减轻缴费负担4.2亿元。
下一步,青海省医保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督促各地抓好政策落实落地,确保应减尽减,应缓尽缓。持续完善医保经办管理服务,确保参保职工当期待遇支付,个人账户资金的足额补划,做好个人权益记录,确保参保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完)
- 专题: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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