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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担稳就业 新疆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

减负担稳就业 新疆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

2020年03月24日 19:41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抗击新冠肺炎)减负担稳就业 新疆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

  中新社乌鲁木齐3月24日电 (胡嘉琛)自2020年2月起,新疆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截至3月20日,已累计减征费用逾9.9亿元(人民币,下同)。记者从24日举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政策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获得上述消息。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新疆印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政策减轻了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和个体灵活就业人员负担,有助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定就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王志华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意见》提出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可实施减征。

  王志华说:“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缓缴政策可继续执行,缓缴期间不影响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和利息。”

  “总的来看,新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有能力支撑减征政策,政策实施不影响参保人员当期待遇。减征范围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单位缴费部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一级巡视员韩成称,此次阶段性减征政策涉及参保单位超10万户,涉及缴费人员逾426万人,若按最长期限5个月实施减征,将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超36亿元。

  “对于2020年2月已经征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医保经办机构将重新核定参保单位应缴费额,确定减征金额后退费。”韩成补充介绍,截至3月20日,已完成退费3.27亿元,全部退费工作将于3月25日前完成。(完)

【编辑:周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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