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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出台十项举措支持中欧班列常态化运营

青海出台十项举措支持中欧班列常态化运营

2020年04月07日 18:53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社西宁4月7日电 (孙睿 文思睿)西宁海关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西宁海关支持青海省中欧班列发展十项措施》支持青海省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

  自2016年9月8日,青海省首次开行中欧班列(中国西宁—比利时安特卫普),仅用时12天就将青海省的“藏毯”“枸杞”等特色产品运至欧洲,开辟了一条青海与欧洲国家贸易往来的新路径,对青海省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西宁海关副关长米登发说,今年初暴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对青海省中欧班列常态化运行产生了重大影响,为最大限度地降低疫情带来的影响,西宁海关统筹考虑全国中欧班列运行和青海省中欧班列发展现状,专门制定了十项举措,全力支持青海省中欧班列常态化运营。

  米登发介绍,为全力保障中欧班列高效通关,除按规定需在进境地口岸实施检疫外,企业可自主选择在进出境地口岸办理中欧班列货物的清关手续,也可以选择在西宁海关办理相关手续。西宁海关所属西海海关、格尔木海关均设立办事窗口,推行中欧班列24小时预约通关、业务答疑、数据即时对接、快速验放,推动中欧班列常态化运行。

  对于中欧班列舱单中运单为同一进出境口岸、同一日期、同一车次、同一境内收发货人、同一合同、同一品名的,西宁海关支持舱单归并申报,减少企业申报次数,降低报关成本。

  “青海省内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建成后,西宁海关将积极与口岸海关探索开展双向预机检作业,推行转关作业模式,为企业提供更多模式的通关体验,提升监管效能。”米登发说。

  同时,支持开展以铁路运输为纽带的多式联运业务,加强中欧班列运输与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对接,支持企业在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综合运用国内转关、国际道路运输公约(TIR)运输业务办理海关手续,实现中欧班列货物的多程联运。

  米登发表示,此外,加快推进青海省与中欧班列沿线国家“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和通关便利措施实施,及时解决企业在中欧班列沿线遇到的通关问题,提高贸易便利化;积极开展企业信用培育和认证工作,使更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有贸易往来的企业成为海关AEO企业。(完)

【编辑:白嘉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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