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人社部:试用期单位不缴纳社保违法

人社部:试用期单位不缴纳社保违法

2020年07月06日 19:03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人社部:试用期单位不缴纳社保违法
    社保卡资料图。中新网记者 李金磊 摄

  中新网客户端7月6日电(李金磊) 单位以试用期为由,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这合法吗?人社部7月6日表示,当然是不合法!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企业在试用期期间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编辑:姜雨薇】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