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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拟立法建立“云长制” 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共享

重庆拟立法建立“云长制” 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共享

2021年09月28日 18:40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重庆9月28日电 (梁钦卿)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8日审议《重庆市大数据发展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显示,重庆市将建立“云长制”,解决大数据发展管理的重大问题。

  《条例(草案)》共6章67条,主要内容包括大数据发展管理体制、数据处理、数据安全、发展应用。其中第四条规定,重庆市建立“云长制”,按照行政区域、分管领域和部门分别设立总云长、系统云长、单位云长,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本系统、本部门的“管云、管数、管用”工作,解决大数据发展管理的重大问题。云长制办公室设在市大数据发展主管部门,承担云长制具体工作。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局长代小红在会上表示,重庆市出台的《条例(草案)》将致力消除信息孤岛、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推动大数据在各行业创新应用,助力经济社会数字化发展;支持大数据关键技术研发;规范利用大数据,切实保障数据安全等领域的工作措施、经验做法上升为条文中的具体规定。

  在梳理近年来重庆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存在的堵点、难点,以及调研中企业反映问题的基础上,《条例(草案)》重点针对大数据发展管理职责边界不清晰、数据质量不高、数据基础设施重复建设、数据人才缺乏、监管措施力度不够等方面予以规范解决。

  据了解,天津、安徽、吉林、山西、海南、贵州等地已出台大数据条例,广东、浙江已出台数字经济条例,深圳已出台数据条例,上海市正在制定数据条例。《条例(草案)》学习借鉴外省市先行出台相关法规的立法经验,在数据汇聚、目录管理、数据权益、数据交易、数据安全责任等方面丰富了条文内容。

  重庆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称,重庆市作为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战略支点、“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的联结点,制定大数据发展管理条例,能更好应用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掘和释放数据资源的潜在价值,发挥数据资源在社会生产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完)

【编辑:房家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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