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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REITs项目发行上市

国办: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REITs项目发行上市

2022年05月25日 15:49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财经5月25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2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进一步提高推荐、审核效率,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REITs项目发行上市;同时落实落细支持基础设施REITs有关税收政策。

  《意见》首先明确了盘活存量资产的重点领域。一是重点盘活存量规模较大、当前收益较好或增长潜力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包括交通、水利、清洁能源、保障性租赁住房、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生态环保、产业园区、仓储物流、旅游、新型基础设施等。二是统筹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的项目资产,包括综合交通枢纽改造、工业企业退城进园等。三是有序盘活长期闲置但具有较大开发利用价值的项目资产,包括老旧厂房、文化体育场馆和闲置土地等,以及国有企业开办的酒店、餐饮、疗养院等非主业资产。

  《意见》要求聚焦盘活存量资产的重点区域。一是推动建设任务重、投资需求强、存量规模大、资产质量好的地区,积极盘活存量资产,筹集建设资金,支持新项目建设,牢牢守住风险底线。二是推动地方政府债务率较高、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的地区,加快盘活存量资产,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提升财政可持续能力,合理支持新项目建设。三是围绕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以及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等,鼓励相关地区率先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意见》还提出针对优化完善存量资产的盘活方式: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积极推进产权规范交易;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探索促进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挖掘闲置低效资产价值;支持兼并重组等其他盘活方式。

  《意见》明确要加大盘活存量资产政策支持。支持银行、信托、保险、金融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等机构,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参与盘活存量资产。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通过发行债券融资,解决负债久期与资产久期错配等问题。加强投融资合作对接,积极向有关金融机构推介盘活存量资产项目。

  此外,《意见》强调要用好回收资金增加有效投资,加强配套资金支持。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时,对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投入的新项目,可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关专项示范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多种方式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对回收资金投入的新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可按规定予以支持。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完)

【编辑:程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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