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卡疯狂背后:发行10亿可赚1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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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物卡疯狂背后:发行10亿可赚1亿
2009年06月11日 10:17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为掌握上海市非金融机构从事支付清算业务的情况,日前,央行上海总部正式启动对上海从事支付清算业务的非金融机构的登记工作。

  根据央行总行4月17日发布的今年第7号公告,目前各地区央行分行都在进行类似行动,摸底非金融机构从事支付业务的情况。业内人士判断,依据这些登记结果,央行极有可能在未来出台相关法规,将这些类似银行业务的机构正式纳入监管范围。

  近年来,各地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购物卡,它们或由商家自己发行,或由商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发行。据悉,这类大大小小的发卡机构,正是此次央行摸底的主要对象之一。

  一张购物卡,涉及商家、发卡机构、消费者甚至参与倒卖的“黄牛”。《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无论是专业的第三方发卡机构,还是直接发卡的商家,发卡之后都能获得巨大的现金流,这正是他们争相发卡的主要原因。在这背后,一条围绕购物卡的利益链浮现出来。

  利益链·商家

  利润超过零售争发购物卡

  商家之所以热衷于发购物卡,关键在于购物卡不仅能提前带来现金流,还会由于过期、损毁、零头放弃等各种原因,每年有大量现金沉淀在卡上,这些资金一旦过了有效使用期,就落入商家腰包,成为商家新的利润来源。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团购购物卡的名义,联系了多家商场、超市,得到的回复基本是“可以定制,不设上限”。

  据悉,节假日是购物卡销售的高峰期,面值10万元的购物卡在市场上也可以获得。在促销活动频繁的商场,购物卡的销售更为火爆。上海某大型商场的企划人员对记者表示,在商场推广购物卡,主要是为了锁定目标客户。

  据一家国企财务负责人介绍,以答谢客户、送礼、员工福利为目的团购购物卡,该企业一年将支出大约300万元。

  “我们发行的卡,只能在我们的门店内使用。”在这些理由的背后,是强大的现金流诱惑。

  据悉,购物卡的发行方可分为商户自己和第三方发卡机构两种。如果是商户自己发卡,不仅可享受客户购卡的服务费用(通常是1%,对多用途卡可达3%),而且还能获得卡内的残值(指过期时卡内的余额,国际上通常有5%~6%)。据记者了解,在一家年销售上亿元规模的商场,卡内残值一年有近500万元。

  以一家年发行10亿元购物卡的大型商户为例,假定客户均匀消费,则平均有5亿元的存量资金,按最保险的方式存入银行,可获取6%~8%的协议贷款利息。再加上1%的手续费收入,以及5%的卡内残值,一年就有10%以上的纯利润。这也意味着,年发行10亿元购物卡的商户,一年就可赚1亿元利润。

  据介绍,大型超市的普通商品销售平均利润率也就5%左右,发行购物卡的收益比这多出一倍,因此很受欢迎。另外,购物卡的发行不受监管,对于卡的使用,商户有“解释权”,为此,越来越多的商户加入到发行购物卡的行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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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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