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成都小伙88万元叫卖“宇春”商标引热议——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80后成都小伙88万元叫卖“宇春”商标引热议
2010年01月23日 11:53 来源:成都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李宇春 中新社发 杜洋 摄

版权声明:凡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昨日,80后成都小伙朱先生以88万元的价格叫卖“宇春”商标的消息经本报报道后,引起了网民的广泛关注。昨日记者再次约到朱先生,就注册“宇春”商标的前前后后进行了了解。

  朱先生向记者展示的商标注册证显示,“宇春”商标为第三类商标,商标号为4962694。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洗发剂、香皂;美容面膜;皮肤增白乳膏;成套化妆用具;化妆品;带香味的水;牙膏。有效日期为2009年6月21日至2019年6月20日。

  朱先生告诉记者,2005年10月,他在新疆出差时无意中看到一篇报道,一个职业炒标人用很少的资金在商标买卖市场赚了一大笔,他当时就动了心,“这是个一本万利的生意”!他立马想到当时正火的超女,先是计划注册“靓颖”,但因该商标已被注册,随后选择了“宇春”。“李宇春皮肤好,我觉得注册化妆类用品很不错,于是选择了第三类商标”。去年6月21日,朱先生获得了“宇春”商标注册证。

  在昨日网民的热议中,88万元的转让贵不贵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就此,朱先生表示一点不贵。他说几年前刀郎商标的拍卖价达到了3000万元,“宇春”商标清新自然,朗朗上口,借助李宇春的名气很容易达到家喻户晓的目的,可节约大量广告费。

  “其实我很看好这个商标,但因为没精力和资金,尤其是没有化妆品行业的经验,只得忍痛割爱”。朱先生告诉记者,去年有人出价10万元向他收购“宇春”商标所有权,他没有答应。近半年,他一直计划和朋友合伙创业,开发“宇春”产品,但因各方面条件不具备而放弃,希望通过转让,让“宇春”商标在有能力的朋友手里发扬光大。

  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四川超凡商标有关人士表示,近年来确实有人在炒作名人商标上赚了钱。88万元的价格对普通购买者来说是比较贵的,真正有实力的商家一般愿意自创品牌而不是依附名人。据了解,近年来,炒作名人商标有越来越火爆的趋势,包括大家耳熟能详的“泻停封”胶囊、“莫文蔚”臭豆腐、“王小鸭”食品、“瘤得化”药品。(王丽)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