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调整港澳台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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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航调整港澳台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
2009年11月27日 17:16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国南航北方分公司宣布,从12月1日起南航将实行港澳台航线燃油附加费调整方案。

  香港、澳门销售的内地与香港、澳门航线的燃油附加费,由每航段71港币调整为75港币;香港、澳门以外地区销售的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航线的燃油附加费仍为每航段69元人民币。

  由台湾销售的大陆与台湾之间航线的燃油附加费每航段为100元人民币,台湾以外地区销售的大陆与台湾之间航线的燃油附加费由每航段125元人民币,统一调整为每航段140元人民币。

  目前,沈阳-香港航线(航班号CZ635),每周三、五、日执行;沈阳-台北航线(航班号CZ3011),每周一、四执行。(记者徐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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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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