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五粮液律师致信四川高院 称"误录"说法不可信——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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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五粮液律师致信四川高院 称"误录"说法不可信
2009年10月13日 10:02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因为9个月来得不到法院是否立案的消息,昨日,代表股民状告五粮液(000858)的周爱文律师致信四川省高院,希望案件能够得到尽快审理。与此同时,针对五粮液“误录”造成披露数据少了10个亿的说法,周爱文认为并不可信。

  周爱文的这份公开信称,4位股民状告五粮液报表存在虚报主营业务收入约9.22亿元以及少交巨额消费税等嫌疑,但从今年1月份以来,一直得不到立案。

  周爱文表示,根据《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投资者以不实报告造成损失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侵权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周爱文认为,此案不需要“行政处罚”等前置条件。

  9月23日,中国证监会初步查证,五粮液披露的主营业务收入数据存在差错。这一差错,也就是因“误录”减少的10亿元。

  周爱文表示,这一说法并不可信,他曾致函要求五粮液解释营业收入疑问,对方回函称“保证不存在重大差错”,在其后几个月时间里,五粮液以“不存在问题”作为答复,周爱文认为“误录”的说法不能让人信服。

  在该案9个月的起诉过程中,成都市中院认为,由于起诉人未提供“行政处罚决定或公告”等相关证据,故不予受理。(记者田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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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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