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水价成本构成一团迷雾 企业亏损要市民承担——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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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水价成本构成一团迷雾 企业亏损要市民承担
2009年11月02日 10:32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从2009年11月起,甘肃省兰州市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每立方米由1.45元调整为1.75元,上调0.3元。

  回顾今年7月20日,甘肃省物价局召开的兰州市居民生活用水定价听证会。这次听证会上,甘肃省价格主管部门在听证会上只提出两种方案以供听证,一是每立方米上涨0.3元,二是每立方米上涨0.4元,并未提出水价不涨的方案。听证代表们的质疑集中在水价成本的构成上,然而,听证会上供水企业只说亏损,而对于水价构成始终三缄其口,成本构成一团迷雾。

  此次听证会后,兰州水价调整风波尘埃落定,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上调0.3元。兰州市水价的调整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由于成本是一笔“糊涂账”,加之之前外资高溢价并购股权,这为兰州水价上调带来了更多地争议和质疑之声。

  有意思的是,听证会上物价部门提供的供水成本监审报告最后特别说明,此次听证所提供供水成本相关原始数据真实性由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负责,甘肃省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队仅对审核后的相关数据和出具的审核结论负责。

  在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兰州市建委主任宋智虎表示,根据价格管理权限,兰州市城市供水价格已列入《甘肃省定价目录》,其调整权限不在兰州市,而在省政府,这次水价调整就是由省发改委批复的。

  对于此次水价调整的主要原因,宋智虎作了如下解释:

  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为解决位于榆中县的大学城、工业园区以及周边居民饮水安全,进行了多项建设项目,这些项目投入加大了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的投资建设成本;2007年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下发《关于学校水电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学校用水降价,由原执行经营服务用水价格改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因此造成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政策性亏损;另外,2006年以来,电、燃油、供暖等价格和市场调节的煤炭、药剂等原材料上涨,以及维护管理费用增大,加大了企业成本支出。同时,供水企业早期建设形成的供水能力比较超前,而目前供水需求增长较慢,也使单位供水成本居高不下。

  而对于公众最为关注的供水企业水价成本构成问题并未提及,水价成本构成问题依旧是一团迷雾。同时,发布会也没有解释为何企业投资的亏损要由市民来承担。

  据记者了解,本次调整是自2000年以来兰州城市供水价格的第5次调整。(周文馨 赵志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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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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