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贵阳供电局获悉,自11月20日起,贵州省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61分,而居民用电价格仍为每千瓦时0.4556元不变。
为疏导电价矛盾,完善电价结构,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根据相关要求,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物价局决定适当调整贵州省电价水平,并下发了《关于调整贵州电网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的通知》。
据悉,此次电费调整后,贵州省大工业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61分,商业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分,非居民照明电价每千瓦时提高4.4分,非普工业电价每千瓦时提高4.4分,农业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61分。(詹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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