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建议新股发行引入“惩罚机制”——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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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者建议新股发行引入“惩罚机制”
2010年02月11日 07:14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随着新股首日频频破发,各方纷纷开始反思此前的新股发行制度。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纪鹏昨日在凤凰网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研究会上建议,不妨通过放开发行规模来解决新股发行“高发行价、高发行市盈率、高募集资金”的“三高”现象。他指出,如今我国新股发行市盈率高达八九十倍,与海外成熟市场10-15倍相比,简直闻所未闻。

  “新股发行不能因破发暂停”

  在刘纪鹏看来,只对单只新股发行价格搞市场化是对市场化的误读。市场化真正的精髓在于放开发行规模,在于行政审批更为宽松,让更多企业实现上市,而不应该抱着“投资人用这么高的价格买了股票,我们一定要把一个一个的精品送上市场,绝不能有半点疏忽,所以审批只能越来越严”的心态。

  对于目前爆发的新股破发潮,刘纪鹏和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都认为新股发行不能因此暂停,而应大大加快中小板和创业板企业上市。不过,对于是否同时加快大盘股发行的问题,两位学者出现分歧。华生认为若大盘股和中小板创业板全面加快,市场将肯定无法承受,而刘纪鹏则坚决主张大盘股继续发行。

  “应引入发行方惩罚机制”

  针对愈演愈烈的新股破发现象,东方基金研究总监李骥认为应该建立惩罚机制以维护定价机制,减少发行方在信息披露、募集资金方面的不诚信行为。

  刘纪鹏表示,在必要时,不妨把经济赔偿责任写入招股说明书中,责任主体应该包括上市公司主承销商、保荐人、大股东及高管。

  观点

  华生:超募是个伪命题

  华生认为,目前市场上备受关注的“新股超募”其实是个伪命题,因为市场化发行不存在计划募资额,所以超募其实是个计划经济概念。

  链接

  机构打新意愿创新低

  A股市场涌现的破发潮,令机构打新意愿降至冰点。滨化股份公告显示,此次首发网下有效配售对象仅15家,网下有效申购资金总额为34.14亿元,认购倍数为8.17倍。与此前高达数百倍的超额认购倍数相比,机构打新意愿已经处于极低水平。 (丁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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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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