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7日电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27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从2008年第四季度到2010年底,拟新增中央政府公共投资1.18万亿元,其中2008年四季度新增中央投资1040亿元,2009年新增中央投资4875亿元,上述投资,均按照法定程序报请全国人大审议批准。
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王伟,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穆虹,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审计署副审计长董大胜27日出席国新办发布会,介绍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情况,并答记者问。
张少春表示,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党中央、国务院果断实施了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大规模增加政府投资。从2008年第四季度到2010年底,拟新增中央政府公共投资1.18万亿元,其中2008年四季度新增中央投资1040亿元,2009年新增中央投资4875亿元,上述投资,均按照法定程序报请全国人大审议批准。
2010年还将新增中央投资5885亿元,新增中央政府公共投资主要通过中央预算内建设资金、国债、中央政府性基金、中央财政其他公共投资以及灾后恢复重建(基金)投资等渠道安排,主要用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铁路公路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工程、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建设和灾后恢复重建。
截至4月30日,已下达新增投资2884亿元,占今年新增投资4875亿元的59.2%。加上2008年四季度下达的新增中央投资1040亿元,新增投资已累计下达预算3924亿元,占1.18万亿的33.3%。同时,地方政府也积极落实项目配套资金。财政部门下达资金预算后,项目单位申请用款还需要一个过程,其中包括工程招标、设备采购、签订施工合同等环节。只要符合用款条件,财政部门即按照国库管理制度要求及时向用款单位拨付资金。总体上看,项目资金落实进度与工程建设进度大体相当。(据中国网直播文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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