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已成为第四大税种 为地方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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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税已成为第四大税种 为地方财政收入主要来源
2009年06月18日 09:48 来源:信息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自1980年个人所得税开征以来,收入连年大幅增长,特别是1994年新税制实施以来,个人所得税收入以年均34%的增幅稳步增长。

  数据显示,1994年,我国仅征收个人所得税73亿元,2008年增加到3722亿元。1994年~2008年,个人所得税收入占GDP的比重由0.15%上升至1.24%,占税收收入的比重由1.4%上升至6.4%。

  财政部介绍,个人所得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收入增长最为强劲的税种之一,目前已成为国内税收中的第四大税种,在部分地区已跃居地方税收收入的第二位,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财政部认为,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税收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别是全社会纳税意识的进一步增强,个人所得税收入和所占比重将会进一步提高。国家征收这些税收,经过财政二次分配,向低收入群体倾斜,以达到调节收入分配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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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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