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举行破产法论坛 研讨为企业破产提供法律保障——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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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举行破产法论坛 研讨为企业破产提供法律保障
2009年06月20日 20: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日电 (记者 朱大强)今天,北京法律界专家学者在友谊宾馆举行“第二届中国破产法论坛”,来自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银监会的高官出席,就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企业破产的程序,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利益,为企业规范地退出市场提供有利的法律保障等问题发表了意见。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张穹说,破产法所承载的价值目标是公平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用法律手段终结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保证经济秩序的良好运行。我们要用好企业破产法建立的有效机制,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充分发挥破产法促进经济发展的制度功能。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从金融危机背景下破产案件的司法应对方面,介绍了人民法院的在破产案件的依法受理,共克时艰,依法维权,统筹各方,维护稳定的情况。他指出,要进一步完善破产法律制度,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做好破产程序与执行程序的衔接工作和上市公司的重整。

  中国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介绍了起草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的情况,强调要处理好司法权和行政监管权的关系,行政监管和司法破产重整的关系,促进存款保险制度的衔接和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

  企业破产法已实施两周年,企业破产法作为中国的重要法律制度,是主要的市场退出法之一,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有着重要、积极的意义。中国破产法论坛执行主任、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尹正友在论坛上作了《破产案件审判与政府职责的分工和衔接》的主题演讲,从破产管理人制度、债权人权利的规范和保护、公司清算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衔接、破产案件审判与政府职责的分工和衔接、重整制度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等方面进行了阐述。

  “第二届中国破产法论坛”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和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共同主办,破产法学界的众多专家学者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法律、金融、企业界计六百余人出席。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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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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