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方为在沪外籍人才及投资者提供出入境便利——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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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警方为在沪外籍人才及投资者提供出入境便利
2009年07月01日 16: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上海七月一日电 (陈静 夏遥)上海警方针对在沪外籍人才和投资者,特别推出七项出入境便利措施。今天,这些便利措施先行在浦东新区试点运行,六名外企高层人士成为首批受益人。

  上海市公安局为外籍人才和投资者提供七项出入境便利措施在浦东新区举行先行先试启动仪式。记者获悉,警方此举旨在进一步为在沪外籍人才和投资者提供出入境服务,以方便有关人员办理出入境事务。警方有关人士表示,凡在浦东新区投资或注册的企业任职的外籍人员均可率先享受。

  赛拉尼斯(中国)投资有限工资财务总监柯勒、罗氏研发(中国)有限公司总监邬征、多美滋奶粉有限公司经理安杰勇等六人今天同时拿到了相关证件。采访中,安杰勇向记者展示了以二〇一二年为最后限期的证件。她说,上海警方推出的便利措施,为她今后来往于荷兰与中国的商务活动提供了不少便利。

  据了解,这些便利措施专门针对对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外籍人员,即获得上海市“荣誉市民”,“白玉兰荣誉奖”或“白玉兰纪念奖”的外籍人员,可申请五年的居留许可。本次出台的便利措施首次规定,省(市)级外籍高层次人才、特殊人才、知名人士,可申请三到五年居留许可。

  根据相关规定,原来只能申请一到两年期居留许可的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的外籍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财务总监,根据新出台的便利措施,可申请三到五年居留许可。

  有关人士表示,跨国公司上海地区总部、研发中心、投资性公司的外籍法定代表人,以及高层次管理人才和科研人员,可申请三到五年居留许可,之前,此类人士只能申请一到三年期居留许可。

  在浦东先行先试的便利措施,降低了资金门槛,注册资金在三百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和个人投资企业的外籍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总经理均可申请三到五年居留许可。据知,此前的资金门槛为三千万美元。

  浦东出入境大厅有关人士表示,上述外籍高层次人才如不需要长期在沪工作或居留,符合“F”(访问类)签证境内办理条件者,可申请两到五年初次入境有效“F”签证。

【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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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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