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十国司法官员“对话”中国同行应对金融危机——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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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盟十国司法官员“对话”中国同行应对金融危机
2009年10月19日 21: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南宁十月十九日电(记者 黄艳梅)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第三期东盟学员研修班十九日在此间举行开班典礼。来自东盟十国的二十名司法官员和律师将在今后的一个月时间里研修中国法律,并与中国司法专家展开对话,共同应对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

  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刘飏称,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仍未见底,贸易投资保护主义在全球范围内也有所抬头。如何应对危机,继续倡导贸易投资的自由化和便利化,抵制保护主义,是摆在各国政府面前的重大课题。中国和东盟是近邻,也是友邻,“抱团取暖”、和衷共济、互利互惠早已成为双方的共识。

  本期研修班的主要内容是突出经贸法律制度,关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带有前瞻性、全局性、紧迫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经贸投资领域里出现的重点、难点、热点法律问题,探讨如何构建公平、公正、和谐、诚信的经贸投资秩序和法治环境,从而达到互利共赢。

  另外,除了进行专业课程学习,研修班学员还将参加实务考察活动,包括参观法院、检察院、观摩庭审、与法学法律工作者座谈等。

  马来西亚罗章武律师事务所主任罗章武称,非常高兴来到中国学习,并受益于此次交流,特别是在贸易、金融、商业法领域。他说,国际商务社会要遵循法治原则。中国于二OO一年十二月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为推动法制进程,促进本国与世界各国法律体系的统一做出了贡献。他祝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

  据悉,为进一步落实二OO五年首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上签署的《南宁宣言》精神,切实推动中国—东盟法学法律界的相互了解与合作,为中国—东盟全方位合作提供法律服务与智力支持,中国法学会于二OO七年八月在广西民族大学创建“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并成功举办两期东盟学员研修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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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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