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泉水新国标实施一月 包装依旧疑打“擦边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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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矿泉水新国标实施一月 包装依旧疑打“擦边球”
2009年11月06日 14:12 来源:长江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10月1日起,我国实行《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确定水源地。近日,10月1日以后生产的矿泉水开始在汉上市,包装几乎没有变化。

  据了解,新的强制性国标规定:矿泉水包装上必须注明水源地,同时,开始限定溴酸盐含量,每升不得超过0.01毫克。

  溴酸盐在国际上被疑为潜在致癌物,是饮用水生产厂家使用臭氧进行杀菌时,常产生的一种副产物。

  昨日,在家乐福、武商量贩等超市,记者对比生产日期在10月1日前后的矿泉水,发现:新旧包装几乎没有差别,都没有标注溴酸盐含量。

  如农夫山泉,外包装上提供的信息,只有钙、镁、钾、偏硅酸等的含量;屈臣氏配料表包括蒸馏水、碳酸氢钾、氯化钙、硫酸镁、钾、镁、钙等,偏没有溴酸盐。

  业内人士透露,武汉有超市向厂家询问新标准执行情况,一些厂家答复,生产的不是“天然矿泉水”,应该不用遵守新标准。“我们怀疑厂家在打擦边球”。

  记者仔细查看饮用水,确实名目繁多,叫“矿泉水”的倒没几个,很多饮用水称“饮用天然水”、“矿物质饮水”、“天然矿物水”等。

  随机采访10多位市民,他们多半分不清这些产品的差别,只觉得“瓶装白水应该就是矿泉水”,没有一位了解新国标和溴酸盐。(杨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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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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