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中国个体私营经济步入快车道——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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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述:中国个体私营经济步入快车道
2009年11月09日 12: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九日电 (记者 刘长忠)二00八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中国个体私营企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为帮助个体私营企业克服国际金融危机造成的不利影响,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二00九年九月十九日,中国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十月二十一日,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旨在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政策的延续和深化。

  中国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个体私营经济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展经济、繁荣市场和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负责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政府部门,对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一直肩负重要职责。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这项措施比较全面地归纳、概括了当前工商部门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在市场主体准入方面,强调对个体私营企业实行公平待遇,鼓励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私营企业做大做强;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强调通过保护个体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还包括了加强服务、规范执法、促进农村新型市场主体发展、鼓励创业和发挥个私协会作用等多个方面内容。

  对社会反映比较集中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工商系统将通过开展抵押、质押登记,允许股权出资,推动民间资本创办小额贷款公司等途径,为个体私营企业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依法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配合有关部门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信用合作活动,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向更高层次发展。

  中国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引导个体私营企业,履行社会诚信责任,以全国各类市场主体工商登记管理监管信息为基础,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针对个体私营企业人才缺乏的问题,中国各地工商将以创业带动就业,引导优秀人才进入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发展;针对“中小企业”概念模糊、相关优惠政策难以到位的问题,将结合修订《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工作,研究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个体私营企业的扶持措施。

  与此同时,中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充分发挥行政执法“预防、警示、教育”的作用,对个体私营企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当事人积极采取措施补救、没有产生危害后果的,以教育整改为主,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对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突出重点、区别对待、堵疏结合、分类规范”。

  中国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称,中国政府加大力度,促进个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国个私经济步入快车道。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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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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