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官员:物价指数与居民感受确实存在差异——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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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局官员:物价指数与居民感受确实存在差异
2009年11月09日 12: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10月22日,来自国家统计局消息,前三季度,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下降1.1%。 中新社发 吴芒子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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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1月9日电 就有关物价指数与居民对价格的感受不一致的问题,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司司长魏贵祥今日表示,价格统计调查和指数的编制十分复杂,与人们购买商品的实际确实存在差异,既不能说明国家统计部门的数据不准,也不能否认人们的感受不对。

  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学家”视频访谈,邀请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司司长魏贵祥,解读统计局每月发布CPI和PPI两个指标。

  在回答网友有关“物价指数与居民对价格的感受不一致”的问题时,魏贵祥表示,价格统计调查和指数的编制是一项十分复杂、专业性非常强、技术要求高的工作。价格指数反映的是全国各地区、同类各种商品、报告期各时间段价格的总体平均状态,与每个人对一时、一地、一种商品或服务价格的感受肯定存在着差异。国家统计部门编制和发布的价格指数是宏观指标,具有高度的综合性、概括性,将涨价的商品与降价的商品进行了加权平均,将涨价的地区与降价的地区进行了加权平均,将涨价商品实行的时期与降价商品实行的时期进行了平均。因此,与人们购买商品-----具体时间、具体的地点、具体的商品——的实际确实存在差异,这既不能说明国家统计部门的数据不准,也不能否认人们的感受不对。

  魏贵祥说,正确地理解和运用价格指数,研究经济形势,要根据研究对象的不同,使用相关的价格指数。研究居民消费看CPI,研究工业生产看PPI,研究房地产看房地产价格指数。另外在使用各种价格指数的时候,既要观察各种价格总指数,也要分析各种价格指数内的细分类指数;既要观察全国的各种价格总指数,也要分析各地区的价格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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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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