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进行第三次商标法修改 力求达到国际水平——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中国将进行第三次商标法修改 力求达到国际水平
2009年11月11日 00: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青岛十一月十日电(记者 修建华 李进梅)中国将进行第三次商标法修改,目前已形成基本需求和修改准则。这是记者今日从此间召开的第三届中国商标节上得到的消息。

  近年来,中国商标申请量和审查量迅猛增长,截至今年九月三十日,中国商标注册累计申请量为七百零一点一万件,累计注册量为三百九十五点六万件,均位居世界第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副局长赵刚今日在此间表示,中国自一九八二年就制定了《商标法》,目前已建立了相对完备的商标法律法规体系,但是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商标法也有待进一步完善,虽然已经历经一九九三年、二00一年两次修改,但是目前,中国所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有了很大变化,商标法的一些条款已不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

  他说,目前中国的商标法主要存在四个问题:商标注册的确权程序过于复杂;在维护诚实信用方面还有待加强;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与现在的经济发展形势不一致;在提高当事人方便程度上还有提升的空间。

  赵刚透露,第三次商标法修改将着力解决以上问题。从二00四年商标法修改启动以来,经过长期的社会调研,并举行多次专家研讨会,目前已经确定了商标法修改的基本需求和修改准则,将从简化、完善商标注册确权程序;方便当事人;加强地理标志的保护;加强对商标代理行为的监管;加强驰名商标的规范和管理等六个方面进行,力求商标保护法律体系达到国际水平。 (完)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