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计入工资总额征税 专家:中低收入者影响最小——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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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贴计入工资总额征税 专家:中低收入者影响最小
2009年11月26日 10: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1月26日电 (罗威) 对于部分职工福利费入工资总额进行征税,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教授对中新网表示,这项政策主要指向大国企和大机关事业单位,对中低收入阶层影响最小。

  财政部近日下发《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规定,规定企业要将包括饭补、车补、房补等福利一起纳入职工工资总额进行缴税。

  刘桓对中新网介绍说,这项政策主要指向大国企和大机关事业单位,对中低收入阶层影响最小。

  刘桓举例说,比如一个工薪阶层,月薪2000元外加1000元补贴。改革之前,他是不交税的。现在,他必须将1000元补贴纳入总额,按3000元来交税,按5%计算,要交150元。

  刘桓认为,那种“对中低收入阶层影响最大”的观点是不准确的。

  刘桓说,只能说这项政策对中低收入阶层影响的范围最大,因为涉及人数最多。但是,由于涉及金额较小,所以说对中低收入阶层个体“实质影响不大”。

  而对于福利、补贴所占份额较大的职工这个政策影响是最大的。因为税收将按阶梯式采取5%-10%来征收。这意味着,福利越多,征税越多。

  刘桓举例说,这好比对中低收入阶层来说,减少了一只鸡,而对于福利多的企业、机关单位个人将减少一头牛。虽然一只鸡对中低收入的影响也很大,但从绝对数量来讲,对福利多的职工影响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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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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