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到长株潭办企业获“绿色通道”——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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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到长株潭办企业获“绿色通道”
2009年11月26日 21: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长沙十一月二十六日电(记者 白祖偕 刘双双)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今日在长沙宣布,国家工商总局出台二十八项措施支持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先行先试。其中,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到长株潭城市群投资办企业将获“绿色通道”,并鼓励外国投资者在此开办广告企业。

  建设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中国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周伯华说,为积极落实这一决策,国家工商总局根据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的实际需要,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了有二十八条举措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的意见》。

  该意见包括授予适应长株潭城市群市场主体发展需要的企业登记管辖权,积极支持长株潭城市群各类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支持长株潭城市群实施商标战略,支持长株潭城市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创新市场监管体制机制等。

  在这些举措中,“简化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到长株潭城市群投资办企业的主体资格证明手续”和“鼓励外国投资者在长株潭城市群开办广告企业”两条将进一步加快长株潭试验区的对外开放度,为外商投资创造更加便捷的政务环境。

  照此新政,今后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到长株潭创业,不再要求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只需核对其身份证明原件;成立并运营三年以上、经营广告业务为主的外国企业,可以依法在长株潭设立独资广告企业。成立并运营两年以上、经营广告业务并有广告业绩的外国企业,可以依法设立中外合营广告企业。外国投资者也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购买境内广告企业的部分股权举办中外合营广告企业,通过购买境内广告企业的全部股权举办外资广告企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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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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