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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企业走出去遭遇商标尴尬
2009年12月24日 07:51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三一集团海外商标权纠纷折射国内企业商标困境

  自己公司的商标与其他公司的商标真的那么相似吗?自2003年以来,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三一集团有限公司。

  从2003年开始,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开始了全球商标注册,也就是从这一年开始,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的海外商标注册不断遭到异议,认为侵犯了其他公司的商标权。

  2009年10月23日,英国高等法院判决书裁定,驳回戴姆勒-奔驰公司有关三一商标侵权的诉讼请求。

  “英国高等法院的这个判决意味着三一在英国的商标侵权纠纷到此结束,三一在英国进行商标注册的成功性大幅增加。”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国际部律师任玉龙告诉记者,打这个官司是向世界发出声音,中国的企业同样重视商标、重视知识产权。

  创始之初商标就曾被异议

  质疑三一集团商标的是大名鼎鼎的戴姆勒-奔驰公司。

  2006年,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在英国申请注册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为文字“SANY”与其三个“1”的图形标识组合。

  就在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商标公告期间,戴姆勒-奔驰公司提出了异议。

  2008年5月,戴姆勒-奔驰公司提起诉讼,认为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的图形商标与奔驰公司的三叉星商标近似,会导致混淆;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的图形logo仿冒奔驰商标;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不公平地利用了奔驰公司的商标优势。

  两个公司的商标侵权官司就此展开。

  直到今年1月前,双方一直处在搜集证据、交换证据的阶段。任玉龙告诉记者,10厘米厚的活页夹子,他们就用了6大本,都是证据。

  10月23日,英国高等法院下发判决,认定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没有侵权,没有不公平利用戴姆勒-奔驰公司的商标优势。

  11月,按照英国法院的程序,英国高等法院召开此次判决的听证会,双方都表示不上诉。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在英国的商标注册获得了正式批准。由于进行了侵权诉讼,戴姆勒-奔驰与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暂停了三一商标注册的异议程序。在诉讼结束后,需要重新启动这个异议程序,由英国专利局对异议进行最终的裁定。之后才能决定三一的商标是否能正式注册。

  任玉龙告诉记者,目前还没有接到英国方面的通知,“尽管商标纠纷还没有完全结束,但有了英国高等法院的判决,三一很有信心,在英国注册商标的成功机会增大了很多。”

  就商标权纠纷一事,戴姆勒-奔驰公司向记者发来邮件表示:戴姆勒非常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我们与有关部门紧密合作发现并解决问题。我们倾向于友好解决侵权问题。但是,如果证据确凿,我们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对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来说,戴姆勒-奔驰公司对其商标的异议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早在1989年三一初创的时候,戴姆勒-奔驰就曾在中国与三一打过商标侵权的官司。

  “奔驰在国家商标局对我们提出过异议,最终走到了法院,双方达成了和解,允许三一使用自己的商标。”任玉龙告诉记者,当时的三一刚起步,实力不足,耗不起,还没有能力把触角伸到国外去。

  随着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的发展,其业务不断拓展,在国内也完成了45类全系列商标的注册,“三一”商标还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获得商标法特殊保护。

  2003年,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开始国际化步骤,在全球140多个国家开始申请商标的注册,其注册的商标主要包括包括文字“SANY”商标、图形商标和二者组合的商标。

  文字商标的注册很顺利,但其余两种商标的注册麻烦不断。

  “经过国内的官司后,戴姆勒-奔驰公司就一直关注三一的发展。三一开始大范围注册后,奔驰就在很多国家提起异议或者诉讼。行政官司已经打了几十个了。”任玉龙说,从行政程序和法律程序总体看,三一胜出的多一些。

  应对这样的商标权纠纷,对三一来说是耗资巨大的投入。

  “从2008年5月到现在,三一的律师费已经花了70多万英镑。”任玉龙说,再加上申请注册的费用、行政诉讼、复审程序,总共已经花费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三一是奔驰的客户,每年要从奔驰采购至少上千台底盘。即便是这样,奔驰还是会到处提异议,他们认为是商标权受到了损害,担心自己商标的显著性被弱化。”任玉龙说,在品牌这一点上,其实奔驰和三一的价值观是一致的,都重视自己的商标和品牌。

  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商标权纠纷频出

  近几年,随着中国企业的逐渐成长壮大、走出国门,其在商标权上与国外企业的纠纷也越来越多。

  2005年3月,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斡旋下,青岛海信集团通过和解的方式从德国博世-西门子家用电器集团拿回了“Hisense”商标所有权,结束了长达6年之久的商标侵权纠纷。

  “Hisense”是青岛海信集团1993年在国内注册的商标,1999年1月5日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但有意思的是,当年2月25日,德国博世-西门子家用电器集团在德国申请同样的商标获得注册。

  这样的举动使得青岛海信集团进入欧洲的计划全面受阻。当海信集团向德国博世-西门子家用电器集团提出要回“Hisense”商标所有权时,对方一度开出了4000万欧元的转让价。

  遇到同样问题的还有“王致和”这个中华老字号。2006年,王致和集团突然发现,自己的商标居然在德国被当地一家公司注册了。直到2009年,王致和集团才通过司法程序要回了这个商标,企业因此花费了大量人力财力。

  与这些企业不同,还有一些国内企业在走出国门的时候发现,由于设计问题,自己原本的商标在国外早已是被注册过的商标,从而不得不重新设计新的商标。

  联想的“Legend”商标在2003年被“Lenovo”替换。前者已经被联想集团使用了19年,价值200亿元。尽管联想集团表示,换商标是因为原有的商标已经很难涵盖联想的全部,但从更现实的层面看,正是由于“Legend”商标早已在很多国家被注册,如果联想要拓展海外业务,商标权将是一个巨大的障碍。

  北京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博士程艳告诉记者,知识产权的保护具有地域性,一个企业的商标如果要获得国际保护,最稳妥的办法就是在各个国家进行注册。而国内企业目前在知识产权领域,除了意识还有待提升外,在对企业知识产权战略部署上与国外大公司差距很大。作为企业,不应该在遭遇诉讼时,才意识到商标的重要性,而更应该在商标创设之初,就能够进行战略上的思考和部署,这样对于将来的经营,无论是“正名”还是“维权”,都可以更加从容应对。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统计,截至今年6月30号,我国注册商标总量已达677万件,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240万件,双双跃居世界第一位。但是问题依然存在,注册商标中不仅缺少国际知名商标,而且我国出口企业产品使用自主商标的还比较少,“定牌加工”的还比较多,我国企业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到国外申请注册的商标总量仅8985件。

  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国内企业在商标的问题上不仅缺少注册、保护意识,在商标的设计上也缺少独特性,有些还有“傍”国际知名商标的嫌疑。

  设计上要离世界驰名商标越远越好

  程艳告诉记者,这些年,我国企业商标海外维权的案例不止一起两起,主要是一些老字号在海外被抢注,在这些案例中,我国企业都是以原告身份参加的。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被诉方,在这场官司中是“勇于维权、理性维权、战略维权,打了一个漂亮的国际商业维权之战”。这对于国内其他企业是一个成功的范例。

  谁拥有了知识产权,就意味着拥有了财富。”程艳说,在国际性知识产权纠纷中,可以看到不仅仅是企业的利益博弈,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国家利益的博弈。

  在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华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委员陈建民看来,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在英国赢得商标纠纷官司是好事,但要清醒看待其影响和意义。

  “国内企业要走向国外,在商标设计上是与世界驰名商标越近越好还是越远越好?”陈建民认为,企业在商标的设计上要有自己的独创性,要离那些已经驰名的商标越远越好。如果中国的企业在商标设计之初都能更加关注远离世界驰名的商标,可能就会有效地减少因商标涉嫌近似而产生的纠纷,也不需要为解决这些纠纷付出代价。

  然而在中国,一些企业在商标的设计上存在一定问题。

  陈建民告诉记者,我国相当一部分企业的商标原始显著性较差,总想模仿别人已经成名的商标。例如国内一些企业明明是中国企业,却总设计个洋商标,给消费者的感觉好像是国外企业。其实,中国的文字内涵非常丰富,企业只要真正想创造自己的品牌,完全可以设计出具有独特性的商标。

  陈建民觉得,对于已经注册使用并具有独特性的商标,企业要坚持使用并且不断重视追求产品质量的高标准,只有这样,商标才能产生积极的驰名度。对一个企业来说,不能频繁更换商标,设计好了独特的商标就要坚持使用下去,只有这样才能扩大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商标对于企业来说,就像出征打仗时的粮草,古人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粮草就好比是商标、品牌。”陈建民说,要国际化,就必须重视商标这个粮草。如今,中国已经处在全球化的浪潮中,国内竞争变成了国际竞争。如果没有在品牌、商标上做好准备,在与国外企业的竞争中一定会吃亏。

  陈建民告诉记者,在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之前,中国的企业一般不太重视商标注册,尤其不重视到国外进行商标注册,结果在到国际市场去的时候突然发现,一些知名品牌在国外已被抢注。中国企业要走向国际,要尽早地在国外注册商标,以保护市场竞争中的合法利益。

  “对一个知名企业来说,商标的维护是必须要重视的事情,越是知名企业越是要重视。”陈建民说。(记者 李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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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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