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2008年修订后的全国GDP总量为314045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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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局:2008年修订后的全国GDP总量为314045亿
2009年12月25日 10: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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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2月25日电 国家统计局今日发布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显示,依据国内生产总值(GDP)核算制度和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修订后的2008年全国GDP总量为314045亿元。

  数据显示,依据国内生产总值(GDP)核算制度和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按照国际惯例对2008年全国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2008年全国GDP总量为314045亿元。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33702亿元,占GDP的比重为10.7%;第二产业增加值为149003亿元,占GDP的比重为47.5%;第三产业增加值为131340亿元,占GDP的比重为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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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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