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回顾09年价格工作:以人为本是最大亮点——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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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改委回顾09年价格工作:以人为本是最大亮点
2010年01月25日 14: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月25日电 发改委今日发表文章,回顾2009年价格工作。

  文章称,价格变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价格工作的成效如何,最终要看是否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是否切实保障群众生活不因价格上涨而下降。以人为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是2009年价格工作的最大亮点。

  一、密切关注价格动态,努力缓解市场价格波动对群众生活的影响

  去年,我国价格总水平一直低位运行,但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对经济运行和就业造成了很大冲击,群众对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更加敏感。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没有因为价格总水平低位运行而放松警惕,而是兢兢业业做好日常价格监测工作,对粮食、生猪、蔬菜、钢材、铁矿石、有色金属等重要商品,及时掌握价格变动情况。对可能诱发异常变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研究稳定对策,避免因价格异常波动影响群众生活。

  随着党中央国务院采取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一揽子计划的实施,下半年我国经济明显复苏,部分商品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社会通胀预期逐渐抬头,为防止群众争购、抢购,影响社会稳定,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一方面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调运,保障供应,稳定价格;另一方面,加强正面引导,积极宣传重要商品生产正常、供应丰富、库存充足的良好形势,将粮食、猪肉、食用油、鸡蛋、蔬菜价格波动的真实原因和后期走势及时告诉群众,稳定群众心理预期,为保持市场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防止粮油肉蛋菜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过多影响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各地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陕西、黑龙江、贵州、四川等省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作用,补贴低收入群体生活。继江苏、浙江、山东之后,宁夏建立了低收入居民生活补贴标准随物价变动动态调整的机制。山东启动物价上涨与低保标准挂钩联动工作,农村和城镇低保标准均有所提高。

  二、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努力缓解政府管理价格的调整对群众生活的影响

  推进价格改革,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价格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理顺价格关系,为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但在价格改革的过程中,部分商品和服务的价格难免出现一定的上涨,为防止价格改革影响人民生活,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安定群众生活的政策措施:在实施成品油价格改革过程中,一次性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继续坚持实行石油企业上下游利益调节、相关行业价格联动、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石油涨价收入财政调节,减缓油价上涨对农业生产、城乡客运、出租车等行业的影响。在推进电价改革的过程中,明确要求暂不调整居民电价,尽快研究实行阶梯式电价,满足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在调整水价时,切实加强成本监审,挤出“水分”,并明确水价调整的重点是解决污水处理费没有足额征收到位问题,严格控制以弥补成本为由提高水价。

  与此同时,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还积极推进民生价格改革,完善价格机制,降低或取消了一批涉及民生的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取消了义务教育借读费和农村义务教育住宿费,对中等职业教育农村家庭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实行免费政策,稳定高校收费标准。规范有线电视收费,全面梳理涉及有线电视收费项目,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将民航燃油附加,以及固定电话和“小灵通”的月租费、“市话”通话费、出租电路长期租用费等电信资费,由政府定价改为上限管理,鼓励企业开展竞争降低价格。

  三、健全应急反应机制,防范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价格异常波动

  2009年,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很多,对重要商品价格的影响很大。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经受了急难险重任务的考验,在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稳定“7.5”事件后新疆局势、欢庆建国六十周年、应对强雨雪天气等重大事件、突发事件时期,都做到了第一时间部署应急监测、第一时间掌握价格动态、第一时间提出应对措施、第一时间组织市场应急监督检查,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价格应急管理任务,市场秩序基本稳定。例如,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生后,迅速下发紧急通知,部署应急监测任务,要求地方切实加强防控流感疫情医药产品及相关原材料价格的监管,保持相关商品价格基本稳定。去年11月份和岁末年初部分省区市出现强降雪天气,一些商品生产受到影响,并因交通运输受阻可能引发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后,又连续下发通知,迅速部署稳定生活必需品和交通运输价格工作,并逐日督促各地认真落实,为稳定物价、安定民心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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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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