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正逢其时——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商务部: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正逢其时
2010年03月13日 13: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3月13日电 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13日表示,当前,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的建设迫在眉睫要解决,因此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正逢其时,目前已“具备了在工作内容上所需要的环境和条件”。

  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13日举办主题是“搞活流通和促进消费”的集体采访活动,姜增伟在接受采访时作以上表示。

  姜增伟说,胡总书记要求我们,只要有利于台湾的经济社会发展和造福于台湾人民的事情,我们都要积极地推动。当前,两岸交流合作不断深入,全面积极双向的“三通”得以实现,经济关系正常化迈出了重要的步伐,双方经济贸易依存度越来越强,在这种情况下,经济合作制度化的建设摆在我们面前,迫在眉睫要解决。

  姜增伟说,只有建立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才能更加有利于在互惠的基础上实现两岸经济更大的交流,真正通过制度性安排,为进一步扩展经济和贸易提供平台,创造条件,使两岸人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针对ECFA目前谈判进度如何的提问,姜增伟说,媒体所关注的,就是争取快一些,有的提出上半年。同样,对于我们工作层面,我们也遵循这个原则,或者按照这个要求积极地推动工作。

  姜增伟介绍说,1月26号大陆的海协会和台湾的海基会在京举行了第一次“两会”专家工作商谈,这个专家涉及到制度性安排的专家。双方就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名称、基本结构、工作机制交换了意见,取得了多项的共识。在这个基础上,应该说,具备了在工作内容上所需要的环境和条件。

  姜增伟说,我们按照这个原则,本着“先易后难,求同化异,循序渐进,积极稳妥”的原则,尽快地实现两岸所期盼的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为签订做好我们的相关工作。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