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股权融资应与债权融资并重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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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企业股权融资应与债权融资并重
2009年10月29日 15:04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各界瞩目的创业板近日正式开板运营,为中小企业股权融资开拓了一条新路。金融专家认为,我国应形成股权、债权融资“两条腿”走路的局面,构建多层级金融平台相互配合,发挥最佳效果。

  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院长陈工孟日前在沈阳举行的一次风险投资论坛上说,创业板引发中小企业对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基金,乃至上市发行等股权融资方式产生极大兴趣。但是这类融资方式也有其弊端:以牺牲、稀释企业股权为代价,外来投资者参与中小企业运营,影响创业者的决策权。

  事实上,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成长期之后,企业家已经可以看到企业的发展前景,同时又需要大规模的外援性资金。在这样的背景下,很多创业者更愿意引入例如贷款、借款等债权性融资,以保障企业独立经营及其股权完整。对此,全国工商联经济部专家刘琦波表示,相关部门在大力打造股权融资平台时,也不能忽视债权融资渠道的扩展和创新。

  刘琦波介绍,除了传统的银行贷款外,近年来我国在科技银行、知识产权抵押贷款,以及中小企业联合发债等债权融资模式上,都进行过尝试。科技银行是指专门为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银行行为,主要开展无形资产抵押贷款、企业股权抵押贷款、个人信誉担保贷款等。知识产权抵押贷款是以优质的专利、商标等作为担保向银行贷款。而中小企业联合发债是同一行业的企业联合起来,统一向社会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以解决单个企业因规模较小,难以达到发债条件等问题。实践证明,这几种债权融资模式如果设计、运行得当,能够有效控制风险,提高资本经营效率。

  中国科技金融促进会理事长特别助理张志军说,更多债权融资新品种的推出,有待国家出台更为积极、务实的金融法律法规,规范金融中介服务市场,培育高素质的金融人才群体。只有股权、债权两个融资平台共同作用,才能更好满足中小企业需求。(王炳坤、陈梦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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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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