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严打操纵股价 莫建军频繁“申撤”遭处罚——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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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严打操纵股价 莫建军频繁“申撤”遭处罚
2009年11月26日 14:14 来源:新闻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在市场操纵案件查处方面,随着证监会持续多年的高压打击,一直为中小股民深恶痛绝的传统坐庄方式目前已基本消失。然而近年来,短线操纵、“抢帽子”等新型操纵手法开始浮现,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这其中,通过频繁申买撤单方式拉抬股价,并借机高位出货的新型股价操纵手法尤为活跃。近期,中国证监会稽查执法部门与交易所合作,查处了卢道军、莫建军等四起通过频繁申买撤单操纵股价的案件。

  莫建军操纵七只股票

  莫建军,家住上海宝山区,职业股民。 2006年7月4日,莫建军开立资金账户,包括开户手续、账户操作、业务开通及相关资金存取均为莫建军本人。

  经调查,从2007年2月16日起,莫建军通过频繁申报和撤单行为操纵七只股票。提前建仓、虚假申报、拉高股价、迅速撤单、顺利出货,这就是莫建军短线操纵股价的基本套路。

  一般来说,在集合竞价阶段,莫建军利用前五分钟可以申报也可以撤单的特点,以涨停价挂出大单,造成市场“疯抢”股票的假象。在停止撤单前的最后一刻,将买单撤出。而在连续竞价阶段,则往往将大单挂在3至5档,然后在几秒内迅速撤单,最快一次仅用时三秒。在拉升完成后,莫建军逐步将头一天建仓的股票卖出,最后顺利完成出货的过程。

  中国证监会认定,莫建军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7条第一款第四项关于禁止“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203条规定的 “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决定对莫建军没收违法所得77.48万元,并处以罚款77.48万元。

  铁证前卢道军心理防线崩溃

  对于稽查执法部门和交易所来说,新型股价操纵行为不仅造成证券市场价值的严重扭曲,伤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其本身的取证和查处工作也尤为困难。

  发生在莫建军案前的卢道军案调查取证工作就是很好的例子。

  由于卢道军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稽查执法部门起初在立案时并没有将其列入调查对象中,其是在执法部门的进一步调查中才浮出水面的。

  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从营业部浩繁的材料中发现一张显示实际控制人为卢道军的存款单,执法人员随后顺藤摸瓜,接触到案情的本来面目。

  卢道军在操作手法上和莫建军也有所不同。莫建军是各个出击,卢道军则是毕其功于一役。经查明,2008年1月23日,卢道军利用张春梅、李丽虹账户组在多个时间段内交易“四维控股”股票过程中,通过逐步拉升价格,短时间内进行频繁虚假买入申报,致使“四维控股”股票申买委托量短期内迅速放大,制造买盘汹涌的假象,申买价格始终低于前一秒的市场平均成本价。在推高价格和不断申撤过程中,卢道军趁机挂出卖单陆续卖出所持股票,实现卖出收益34.96万元。

  证监会根据卢道军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对卢道军没收违法所得34.96万元,并处以同等数额的罚款。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对任何误导投资者,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也希望证券市场各参与主体、广大投资者自觉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证券市场的良好秩序,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尚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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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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